體育》頒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監事聘函 鄭仁傑榮任首屆董事長

「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於114年1月24日經總統公布,由行政院核定自114年10月1日施行,日前核定工業技術研究院服務系統科技中心鄭仁傑執行長擔任第1屆董事長,今(21)日由鄭仁傑董事長召開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第一次董事暨監事聯席會議,會前由運動部李洋部長頒發董事及監事聘函。
李洋部長表示,感謝各董事及監事承擔輔助國家運動產業發展重任,相信藉由大家的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讓運動政策之規劃與執行得以日益精進。會議以全齡運動發展、賽會輔導、產業促進及跨域創新4項發展方向,針對規劃報告、發展目標、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書進行逐案討論,並對組織章程及相關規章進行確認,藉由確立中心工作目標及發展策略,加速建立跨部會協力機制,完善運動產業生態系。

運動部轄下設有6司1署3中心,其中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為全新設立之行政法人,將作為推動運動產業發展之中介組織,期藉由行政法人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導入多元領域思維,辦理運動產業調查統計、培育多元專業人才、運動產業營運輔導、加值運用與市場拓展等,提升全民運動規模及運動產業產值。
運動部表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將成為國內運動產業發展重要推手,將協助執行「落實全民運動,建構共享運動環境」、「提升舉辦國際大型賽會能力及能見度」、「跨部會合作,整合資源及協力推動政策」、「跨域合作創新,促進運動產業及科技發展」等目標,以打造運動產業生態系,帶動產業共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