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金酒抗議B.戴維斯緩處理 達欣金酒延後一小時開打
金酒不滿技術委員會處理方式,賽前決定不進行比賽,經過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溝通,技術委員會立刻裁決,B.戴維斯禁賽一場、罰款一萬元,當場馬上執行。達欣必須以全本土陣容,對陣金酒。
由於達欣球團依據領隊會議決定的章程,賽後提出申訴,他們在19日中午前送件,根據規章技術委員會得在24小時內處理,第一時間才形成禁賽處分暫緩處理。
金酒教頭許智超對此不滿表示,這種緩衝本來就太不合理,而且技術委員會收件之後,應該要立刻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處置,而不是等時間一分一秒,比賽要開打還沒決定。
籃協新聞稿回應,有關第13季SBL超級籃球聯賽例行賽第73場達欣與臺銀比賽中,達欣隊球員戴維斯遭判兩次技術犯規乙案,經達欣隊向本會提出申覆,技術委員會經審視裁判判決後確認判決正確,戴維斯須接受禁賽一場及罰款一萬元之處分,並於今日編號第75場例行賽達欣與金酒之戰執行。
本會技術委員會說明如下:該場比賽達欣隊球員戴維斯第一次技術犯規因於裁判鳴哨後將球砸向對方球員、第二次技術犯規因遭裁判吹判犯規後繼續向裁判大聲咆哮而遭判罰,兩次判決均正確無誤,當時他犯規已達五次喪失比賽權利,故第二次技術犯規依規則登記在教練名下。依現行SBL超級籃賽球團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須處禁賽一場、另依第六款規定處罰款一萬元。
戴維斯禁賽處分將於2月19日例行賽編號第75場達欣與金酒之戰執行,罰款處分本會將另行發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