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新賽季場上裁判非最終判決 重播中心有權改判
NBA官網報導,聯盟理事會已經通過關於比賽期間重播改判的法則,新方案將於2015-16賽季起實行。
根據新規,執法的除了場上的3名裁判外,還會有在重播中心的裁判,後者將能在一些爭議球上直接判罰,場上的裁判可以不再觀看錄影,提高效率。重播中心將會至少安排一名現役NBA裁判,最多的時候會有4位。
是否需要對判罰動作進行重播,依舊由場上的裁判來決定,然後由在錄影重播中心的裁判作出最終的判罰,再傳達到場上當值主裁判宣佈。
重播中心的裁決權利是有限的,只有出現以下8種情況才可以作出判罰:
1.判定進球是2分/3分球(投籃或犯規)
2.單節結束前的壓哨球出手是否超過時間
3.球是否出界
4.已經投中了的球有否超時
5.妨礙中籃
6.無犯規或無違例情況下調整計時器
7.重設24秒進攻時間
8.場上球員人數判定
以下情況仍需要當值的裁判到技術台觀看錄影,然後作出判罰:
1.惡意犯規
2.明顯進攻路徑犯規(越位犯規)
3.無球犯規
4.球員爭執警告
5.單節結束前的犯規
6.24秒違例
7.罰球是否違例
8.有犯規或者違例情況下的計時器調整
9.受限區域內的吹罰